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侨乡要闻 > 监督曝光 > 正文

红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周绕斌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13时59分  作者:县纪委  来源:红河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2873
66.9K

红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周绕斌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近日,红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垤玛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周绕斌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6年2月至6月,经周绕斌安排和签批,垤玛乡政府财务室分三次采取虚列购买葛根苗补助农户支出手段,套取省级下拨的葛根产业扶贫资金,用于支付乡政府车辆维修费、食堂接待费、移动公司互联网专线使用费。2018年11月23日,县纪委给予周绕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通过本网对周绕斌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尤其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落到实处,确保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相关阅读:
关于对张春林同志进行“诫勉”问责的通报 03-17
关于对朱福祯同志进行“诫勉”问责的通报 03-17
关于对罗青山进行“诫勉”问责的通报 03-17
关于对耿卫星进行“诫勉”问责的通报 03-17
关于对钱伟良同志进行“诫勉”问责的通报 03-17

您是第10750855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8 www.hhx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195号 邮编:654400 电话:0873-4621398
滇ICP备18004098号   京公网安备案 532529020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