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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纪委监委通报架车乡民政所所长李思龙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4日16时53分  作者:佚名  来源:红河县纪委县监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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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龙,红河县架车乡民政所所长,在低保审批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在明知李某某户为国家公职人员家属的情况下,违规安排提供低保审批资料并上报,致使李某某户违规享受农村低保金。李思龙违反工作纪律,红河县纪委给予李思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深刻认识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严格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的申请、审批程序和发放程序,有针对性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和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县乡两级纪委要紧紧围绕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和资金管理发放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加强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紧盯基层民政干部职工和县乡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干部,紧盯农村低保扶贫救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经办服务等关键流程,确保农村低保等各类扶贫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对象认定精准、资金发放足额及时;持续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对重大违纪案件,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督办,坚决斩断伸向农村低保等扶贫救助资金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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