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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纪委监委通报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钱阿斗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14时09分  作者:佚名  来源:红河县纪委县监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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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阿斗,任红河县财政局农股股长。2012年中秋节前及2013年春节前,钱阿斗利用担任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职务影响,收受节日慰问金和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钱阿斗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红河县纪委给予钱阿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元旦、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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