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监委通报甲寅镇原镇长王焰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王焰山,红河县甲寅镇原镇长。在其担任甲寅镇镇长期间,虚开办公用品发票套取资金,用于支付甲寅镇公务接待费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王焰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红河县纪委给予王焰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红河县监委给予王焰山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耽于享乐,脱离群众,背离党性,没有意识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作风上的小问题,而是政治上的大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自觉保持头脑清醒,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明确严守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底线意识。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持续严格监督执纪,加强对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同抵御“节日病症”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