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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08时47分  作者:佚名  来源:红河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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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河县纪委监委在“五一”开展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以下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经站工作人员就餐未支付伙食费问题。2019年11月11日至12日,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经站工作人员张卫荣、张华、丁海刚、许福锦4人到红河县车古乡开展工作,在车古银会饭店就餐,产生150元伙食费,未支付伙食费。

2.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王靥差旅费未实报实销问题。2019年12月1日至4日,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王靥在三村乡酒乡宾馆住宿3天(60元/天),却报销4天住宿费400元(100元/天),虚报220元。

3.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超人数陪餐问题。2019年6月13日至6月14日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接待红河学院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教师4人,陪同人员4人,无菜品清单。

4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超人数陪餐问题。2019年10月24日,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接待玉溪花灯戏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人员及马帮文化研讨交流人员共6人,陪同人员4人,无菜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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