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开启“7+13+13”办案模式
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办案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红河县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和水平,在不改变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有效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为红河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红河县纪委县监委以“7+13+13”模式成立办案组,即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县纪委监委第一至七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指导13个派驻(出)机构,13个派驻(出)机构对口联系指导13个乡镇,形成团队办案、常委和委员领衔案件的工作机制。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对口协作机制帮扶培训作用,定期开展案件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及交流会,将协作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并商讨解决办法。同时,每季度安排2—3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进行“跟班轮训”、以案代训,有效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不愿办案、办不了案、办不好案等问题,‘7+13+13’模式办案新模式,做到横向上力量整合到位、纵向上指导监督到位。县级组员直接蹲点办案,以案代训、言传身教,帮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办案实战能力,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红河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