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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8日10时31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2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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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20211011日至30日对县残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2125,县委巡察组向县残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后,县残联及时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就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多次研究部署。县残联认为,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县残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县残联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残联班子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理事长任组长,副理事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13个乡镇残联理事长任成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组织、部署、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办公室,由副理事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日常事务。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落实十三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3大类924个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四个清单切实做到整改措施领导责任时限四个明确,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县残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127日,县残联召开班子扩大会议,专题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动员和部署。随后,多次对整改措施进行修改完善,及时向巡察组适时汇报对接整改落实工作,并多次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任务清单和时限要求进行全面整改。322日,县残联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查摆班子及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的目的,进一步坚定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不力”问题。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深入开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1.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0.44万元;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县处级领导及残工委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通知》,要求以上单位2022年内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努力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转发了《省残联关于开展云南省2022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的通告》,收集、整理、推送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培训教材,全面启动年审和残保金征收工作。

2)针对“残疾人换证工作滞后”问题。通过印制材料、微信公众号推送、现场解读等方式,对残疾人证申请各环节进行全面、详细的宣传和指导,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及时对经有认定资质的机构评定人员及时录入系统办理证件,当前录入系统残疾人数比202110月增加336人;加强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的制发管理,发放三代证6544张,新申办和信息变更残疾人证在审核通过后将批量制作发放。

2.关于“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工作仍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居家托养服务有局限”问题。加强请示汇报,争取更多托养指标落地我县,2021年,我县实施项目托养200人,比2020年增加40人;按照突出重点、集中实施、分片推进的原则,2021年居家托养服务60人,比2020年增加10人。

2)针对“集中托养服务有短板”问题协同县级相关部门对托养中心开展了2次综合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帐、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康复服务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并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清单限期整改,着力推进残疾人托养中心标准化、规范化运营;加大请示汇报,争取项目资金用于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机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督促运营机构根据托养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康复环境,适时分散托养人员,共转移50余人在总医院托养。

3)针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有差距”问题将乡村康复室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在2021年县级残保金中安排3万元用于社区康复室建设,同时积极向省州残联争取项目建设支持;110-13日,邀请州残联、州第三人民医院在全县设置4个点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筛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37名儿童列入年度康复计划。34日,在第23次全国“爱耳日”活动之际,邀请专家现场开展健康宣传及助听器适配工作,筛查听障残疾人200余人,助听器取样104份(儿童18人),现已全部适配完毕。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理论武装筑牢理想信念、夯实思想根基,2022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学习34余次,涉及领导讲话、政策法规、业务知识30余个课题;建立周一学习例会制度,坚持每周一开展集中轮流领学,目前共开展13期。严格执行县委宣传部等各部门征订报刊杂志工作要求,自202110月以来征订各类书籍、报刊、杂志2226份。同时,逐月公示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积分,增强学习自觉性。

2)针对“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大”问题开展爱残助残主题日活动2次,为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开展法规宣传、健康咨询、义诊服务及免费发放辅助器具、慰问品等。编印10000份《红河县残疾人关爱政策宣传折页》,向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和工作者宣传优抚政策;深入挖掘县域内残疾人身残志坚、爱岗敬业的典型,323日,县融媒体中心通过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等报道了《红河县多措并举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显成效》,用身边残疾人的奋斗历程激励更多残疾人弘扬自强不息精神,创造自我价值,推动全社会传承扶残助残传统美德;2021年开展残疾人养殖实用技术培训4212人,完成率141.33%2022年,已在宝华镇开展2期农村困难残疾人《梯田养鸭》实用技术培训,来自嘎他、期垤、俄垤三个村委会81就业年龄阶段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成员参加。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超标准接待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全面排查2018-2021年期间公务接待清单,对排查出超标准接待金额11207元中3747元已于2021428日整改清退,其余7460元违规接待资金于2022328日整改清退;完善《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标准、报销等各环节,坚决杜绝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等现象发生。

2)针对“对合同履行情况监督不力”问题严格按照《云南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评级年审工作,督促指导按摩店抓好规范化建设。红河县益康盲人按摩中心于20211228日通过省级审核;每季度对按摩店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强化运营管理和专业技能培训服务。202110月以来,通过上门指导、督促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按摩中心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吸纳残疾人就业。目前该按摩中心报备按摩师3人,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自3月来按摩中心一直处于停营状态,5月底开始恢复性运营。

2.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将残疾人保障金用于单位日常开支”问题严格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县政府批复对2021年以来县级残保金列支情况进行合规性核查。经核查,2021年度县级共支付残保金274192.96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办证、康复筛查、动态更新,残疾人创业补贴,扶残助残活动,公益岗位补贴,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运行和康复补助等7个科目方面的支出,符合县政府批复的残保金使用计划。根据2021年度残保金征缴情况和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于31日上报了2021年度县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拨付请示,共涉及资金91.71万元,其中残疾人教育就业安排30万元、康复安排27万元、困难救助慰问安排7.5万元、其他工作支出24.21万元。

2)针对“个别设备未列固定资产”问题制定《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并对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反馈问题已按要求列入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

3)针对“住宿费报销审核不严接待人员缴纳伙食费不入账”问题按照谁报销、谁负责的原则,因审核不严违规报销的住宿费于2022328日整改清退。202110月以来接待对象交纳伙食费3520元,已通过手机银行APP缴入单位往来帐户,实行收支一条线管理。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接待费挂账”问题全面梳理所有挂账接待费清单,完善接待公函、清单、票据等,挂帐的5018元公务接待伙食费、2120元住宿费已随同手续移交帐务清单全部付清。目前按照“谁接待、谁结算、谁报帐、不挂帐”的原则,实行一事一结算。

2)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接待陪餐人员超标”问题全面排查2018-2021年所有差旅费用报销清单,对反馈问题在内的共764元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于2022328日整改清退;自202110月起,县残联全面实行公务之家APP办理出差申请和差旅费报销,通过系统及人工双审核,确保公务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红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等规定,坚决杜绝陪餐人员超标等类似情况发生。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引领作用不明显”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滞后未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选举支部书记”问题以机关党支部规范建设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在爱国卫生、驻村、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中亮身份、作表率,用实际行动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感染力;打破传统用人观念和“坐门等客”思想,组织召开非党干部座谈会,宣讲“入党为何?”“党员与非党的区别”等内容,鼓励优秀青年干部加入到党员队伍中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了党员干部对支部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支部建设等规定要求的理解掌握,切实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和组织活动。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弱化,团结干事精神不足”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干部流动较慢注入新生动力不足”问题。加强与县委政府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请示汇报,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和人员配置。2022211日,向县编委上报了《关于增加1名副理事长职数的请示》,527日,县编委批复同意增设县残联领导职数副理事长1名;在明确科室业务职责的基础上,对各项中心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牵头科室、责任领导、责任人,杜绝推诿扯皮、消极懈怠;通过谈心谈话、学习讨论、工作提醒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建设。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重点防控有漏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制定了《红河县残疾人托养机构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管理暂行办法》,并报经州残联相关科室审核;2021127日,协同民政、卫健、财政等部门对2020年度“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抽取样本入户核实等方式进行验收,项目综合评价达98分;加强对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营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县残工委成员单位每季度综合督查检查一次,县残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2)针对“对下属机构监管缺失,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制定下发了《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协会的建设与管理;督促指导县残疾人爱心助残协会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积极主动参与县残疾人爱心助残协会议事决策,对项目实施、资金支出和工作规划提出意见建议和监督管理。

3)针对“未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法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原则,自问题反馈之日起,严格执行《红河县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相关规定,规范好审批各环节和责任人,确保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工作业务严格按规定实施。2021年度残保金支出情况计划于20225月通过红河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委巡察及各级各类督查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确保整改落地见效。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对照四个清单,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抓不放,做到原因分析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成果,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列出整改时限、措施,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构建巩固成果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县委巡察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的成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作风效能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执行力,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转作风促效能的具体举措中,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4621558 ;地址:红河县迤萨镇西山社区东门街;电子邮箱:hhx_cl@163.com。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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