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十五)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红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普强,中共党员,红河县迤萨镇政府机关支部党员,2024年10月2日21时1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您是第12767581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8 www.hhx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195号 邮编:654400 电话:0873-4621398 滇ICP备18004098号 京公网安备案 532529020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