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对《州委组织部州联席办关于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督查抽查情况的通报》整改的通知
关于落实对《州委组织部州联席办关于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督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整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2018年3月21日晚上20:00至22:00期间,州委组织部、州联席办随机对全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在岗情况进行视频抽查,现将我县有关通报情况进行如下整改:
一、请各乡镇党委、县属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州委组织部州联席办关于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督查抽查情况的通报》,高度重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驻村扶贫队员管理工作。
二、对涉及到通报情况的红河县第一中学、架车乡党委、垤玛乡党委做出书面检查,于4月3日17:00时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并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及传真:4627802。
附件:《州委组织部州联席办关于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督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督查抽查情况的
通 报
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县市联席办,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州有关单位组织(干部、人事)科:
近期,州委领导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州委组织部、州联席办通过视频系统对全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从督查抽查情况看,绝大多数队员能够坚守岗位,认真履职,积极开展工作,但也有个别队员重视不够、要求不严,未按要求驻村,履职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履职不到位情况。近期,州委领导在督查调研中发现: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干部、绿春县三猛乡巴东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副队长白建武存在未与下派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没有发挥出驻村工作副队长的领导作用,没有认真管理好本村驻村工作队员,和当地干部群众交流沟通不够等情况;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干部、绿春县三猛乡塔普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罗金辉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模范带头作用不好,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不主动承当工作任务,责任心不强,缺少与村委会干部交流、主动深入群众开展工作不够等情况。
二、视频抽查不在岗情况。2018年3月21日晚上20:00至22:00期间,州委组织部、州联席办随机对全州3210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在岗情况进行视频抽查,共抽查8个县市、18个乡镇、19个村委会、68人。其中:驻村工作队员在岗60名,请病假2名,请事假5名,缺勤1名,缺勤队员为红河县第一中学李红云。
三、管理不严不实情况。红河县委组织部、红河县垤玛乡垤玛村、绿春县三猛乡巴东村未按规定及时审批并上报队员请假情况,管理不规范,责任不到位。
以上问题的存在,说明我州在驻村扶贫工作中仍存在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扎实、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纪律性不够强,思想松懈,工作不在状态;二是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三是部分工作队员存在不会干、不知道怎么开展工作的问题;四是工作队与乡镇、村组干部的沟通交流不够,主动深入群众中开展工作不够;五是工作衔接不紧密,队员管理不规范、不严格。
各县市、乡镇必须以此为戒,高度重视驻村扶贫队员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高标准、严要求组织驻村扶贫工作,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下一步,州委组织部、州联席办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着力从以下几方面严格日常管理,强化执纪问责。一是将于近期对新老工作队队员的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队员管理制度机制,压实各级组织部门、乡镇及工作队队长的监督管理责任。三是继续通过视频系统、微信位置定位等方式对驻村队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在岗、不认真履职的队员进行全州通报,限期整改。